室内装修出台”明确负责人的新政策”,为我们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日期:2024-05-22     浏览:9    评论:0    
核心提示:严格禁止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变化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命令禁止的方案严禁
 严格禁止经过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变化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

命令禁止的方案

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本的门窗尺寸;禁止拆掉衔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等这些主体,最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有关更加深入加强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通知表示,对以上影响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行为要求明令禁止。

明确了负责人

通知明确表示,依据谁有所有钱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城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以下统称装修人)是房屋室内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进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之前应该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单位)等单位,然后再进一步的办理登记手续,签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的协议。装修人以及装修人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如果进行违法违规开展装饰装修活动的,需要承担起整改拆除以及后期恢复工程等的相关费用。

对于承接单位的要求

设计单位和装饰装修企业承包房屋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业务的时侯,必须依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去进行设计和施工,不可以没拥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却去承揽相应的业务。包括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情形的,如果没有经过原来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可以进行施工。

违法可以依法处理

通知进一步提出,有关的管理单位为装修人做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登记的进行办理手续的时侯,要明确告诉装修人装饰装修严令禁止的行为还有相关的注意事项,严格依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规定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现场的巡查检查。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积极采取合理有效地措施制止,并尽快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平台、有关部门或者12345热线进行报告并且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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