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车辆管理所文化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3     浏览:1    
核心提示:射阳县公安局拟实施射阳县车辆管理所文化装饰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
 射阳县公安局拟实施射阳县车辆管理所文化装饰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射阳县公安局;

2、项目名称:射阳县车辆管理所文化装饰工程;

3、项目地点:射阳县车辆管理所;

4、项目内容:射阳县车辆管理所大厅部分区域进行文化装饰和功能服务提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招标控制价:44.96万元(含税);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10月;

10、计划工期:25日历天;

11、质量标准:合格;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业绩要求:无。

8、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范围内,投标人没有被县级及以上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中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因欠薪行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其在射阳县境内投标。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三、工程付款办法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 50%工程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按照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投标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四、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0.8万元;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3209240271010000223803。

2、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保证金的确认: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10% 。

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7日历天内(签订施工合同之前)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应退还的部分(无息)。

5、本项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严格按照盐建建筑【2016】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六、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七、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

1、时间:2023年09月27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地点:江苏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双拥南路19号。

3、方式:①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名联系人:彭明艳;投标报名联系电话(微信):15151052742。

投标人也可加报名联系人微信,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件微信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网上报名。

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3209240271010000223803,备注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

九、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二、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公安局 

地    址: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

联系方式:沈海军  1589513657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双拥南路19号

联系方式:彭明艳  1515105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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